2020年09月17日 12:35 来源: 延边交通文艺广播
(据FM1059延边交通文艺广播报道)本月13日下午1:24,吉林高速公安延吉分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一辆车牌号为吉H8开头的重型自卸货车在珲乌高速106公里处发生轮胎自燃情况,5名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救援。
下午1:38,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该车后侧冒出浓烟,车辆右侧车厢大面积烧黑,情况十分危急。民警立即分成两组,一组民警对现场摆放安全防护设备,并在后方进行安全提示;另一组民警取出警车内配备的灭火器帮助车辆灭火。
在消耗警车内及驾驶员自备的共四瓶灭火器的情况下,火势逐渐减弱,但并未完全熄灭。为尽快灭火,防止造成更大的损失,民警及驾驶员立即用桶在附近河流中取水灭火,最终将火熄灭。
吉林高速公安延吉分局巡逻二大队教导员赵林海:应该是刹车抱死之后,引起右后轮轮胎着了,我就和我同事拿着灭火器,赶了过去。他车停的位置正好在高速底下有个偏沟,车里有水桶,我们拿水桶泼水,一些路过的好心司机也把自己的灭火器拿出来,帮助一块拎水,然后几个人合力,拿灭火器和水,给它浇灭了。当时由于事情紧张,忙忙乎乎也没问好心人的姓名,在这里向他们这些过路司机,对我们交通工作的支持和对这次火情处置表示感谢!
之后民警向当事人王某了解具体情况,王某说,在下坡时自己刹车踩的太紧,导致车右后侧轮胎自燃,在燃烧爆胎后自己紧握方向盘,缓慢将车辆停于应急车道内,并立即报警救援。
民警提示:刹车抱死后容易造成刹车鼓高温进而造成刹车失灵、爆鼓、爆胎,严重的会导致轮胎自燃等危险情况。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如果发现车辆冒烟起火,要立即靠边停车,并下车报警,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前期扑救并放置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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