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5日 上午10:00左右,在梨花小学附近乘坐吉HT1717出租车,到河南国际商务中心。在大千城与和南桥十字路口红绿灯未经允许拼客,在没有到达目的地,河南国际商务中心的时候, 出租车司机为了顺路,想让我下车,我没有理会,并告知必须送我到达目的地。到了之后,称自己不收取微信支付, 故意拉着我打表计价找取超市换钱,态度极其恶劣,并且无视乘客,运管监督。我不止一次遇到类似情况, 但是投诉都没有效果,难道要当时录着视频,跟司机争吵,耽误时间来取证,才能给予处罚吗? 我觉得这种情况应该严惩,希望相关部门能妥善处理,如果没有得到答复,我会继续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