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出租车行为恶劣无视运管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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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5日 上午10:00左右,在梨花小学附近乘坐吉HT1717出租车,到河南国际商务中心。在大千城与和南桥十字路口红绿灯未经允许拼客,在没有到达目的地,河南国际商务中心的时候, 出租车司机为了顺路,想让我下车,我没有理会,并告知必须送我到达目的地。到了之后,称自己不收取微信支付, 故意拉着我打表计价找取超市换钱,态度极其恶劣,并且无视乘客,运管监督。我不止一次遇到类似情况, 但是投诉都没有效果,难道要当时录着视频,跟司机争吵,耽误时间来取证,才能给予处罚吗? 我觉得这种情况应该严惩,希望相关部门能妥善处理,如果没有得到答复,我会继续告。
已回复 延吉交通运输管理所

已审核    2018-09-17 08:56:34

已转办  延吉交通运输管理所  2018-09-17 08:56:34

已受理  延吉交通运输管理所  2018-09-17 10:56:46

已回复  延吉交通运输管理所  2018-09-19 15:26:51

问政答复
处理部门:延吉交通运输管理所 2018-09-19 15:26:51
尊敬的市民,您好!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请您与我们取得联系便于我们调查取证或者拨打举报电话:12328。 承办人:董文峰 电话:8069012 主管所长:郑永洙 电话:802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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