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物业委员会的请示公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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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现代国际城小区”成立物业委员会的请示公示报告 依据《吉林省物业管理办法》 第十条 之规定,依法向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政府新兴街道办事处提请,成立现代国际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原由: 1、 该小区物业服务没有达到一级物业设施和服务水平,却收取一级物业标准费用。(每平方米物业费1.50元。注:一级是吉林省最高的物业服务标准)。 2、 该小区违反《关于调整住宅电梯费收费标准的通知》1、按家庭人数收费;没人每月最高10元;2、按建筑面积收费: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0.3元;3、12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电梯: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
已回复 延吉市人民政府新兴街道办事处

已审核    2018-10-22 09:42:51

已转办  延吉市人民政府新兴街道办事处  2018-10-22 09:42:51

已受理  延吉市人民政府新兴街道办事处  2018-10-23 10:00:03

已回复  延吉市人民政府新兴街道办事处  2018-11-16 09:21:45

问政答复
处理部门:延吉市人民政府新兴街道办事处 2018-11-16 09:21:45
尊敬的市民,您好!
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事情,街道与社区以按相关规定,按权限与程序正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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