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广泽红府2期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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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元/平方的物业费已经在延吉市算很高的了。但是物业的工作人员什么也不干。小区里面很多家的单元门坏了说了N次也不给解决,小区里的垃圾好几天了也不清理,保洁员好几天也不打扫走廊,保安们不每天巡逻,物业工作人员态度恶劣。
已回复 延吉市房产局

已审核    2018-11-12 09:54:03

已转办  延吉市房产局  2018-11-12 09:54:03

已受理  延吉市房产局  2018-11-13 10:00:03

已回复  延吉市房产局  2018-11-13 15:08:47

问政答复
处理部门:延吉市房产局 2018-11-13 15:08:47
尊敬的市民,您好!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反馈至物业企业,要求物业企业积极协调开发建设单位,维修损坏的单元门。并要求物业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加强保洁保安服务,维护业主权益。同时建议您向所在社区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商议小区的物业管理事宜。按照《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全体业主权益。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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