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们市民政局,能不能回复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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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母亲现住图们市向上街,今年88岁,无业,享受低保待遇。我的父亲于1945年参加东北民主联军,1947年被东北民主联军总司令部,总政治部授予“特等战斗英雄”称号,其遗物捐赠给延边博物馆。2004年在图们市病故。最近听说复转军人死亡后,其遗属可以享受一定的经济待遇。国家是否有这个政策?请回复。我之所以第二次提问这个问题,是就这么简单的问题需要多长时间才能获得回复?
已回复 图们市民政局

已审核    2019-02-12 11:31:28

已转办  图们市民政局  2019-02-12 11:31:28

已受理  图们市民政局  2019-02-12 16:13:59

已回复  图们市民政局  2019-02-12 16:14:11

问政答复
处理部门:图们市民政局 2019-02-12 16:14:11
尊敬的市民,您好!
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与关注。现就您提出的问题作如下答复: 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您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退伍证(1954年前入伍);2、身份证;3、户口本;4、申请书;5、未参加养老保险证明。 您提供以上材料后,您的母亲可以申请复原军人遗属待遇! 联系人:图们市民政局优抚科科长 何鑫,联系电话 3651801。 (回复人:图们市民政局局长 李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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