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死亡人员的社保怎么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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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在韩国病逝,已交了15年的养老保险。怎么取消养老保险?都带什么资料?
已回复 延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已审核    2019-03-21 18:06:36

已转办  延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9-03-21 18:06:36

已受理  延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9-03-22 18:30:04

已回复  延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9-03-26 08:58:36

问政答复
处理部门:延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9-03-26 08:58:36
尊敬的市民,您好!
您好, 享受待遇人员死亡、在职参保人员非因工死亡、出国定居、重复参保、不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等原因需终止其社会保险关系的,应申请办理一次性待遇结算。 一、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二、所需资料 (一)离退休待遇一次性结算 1.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 2.死亡人员身份证件、户口本或注销证明 3.申办人身份证件 (二)在职人员死亡一次性待遇结算 1.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 2.死亡人员身份证件、户口本或注销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件 4.死亡人员社保指定存折或社保卡 【注1】死亡人员无社保存折或社保卡的情况,另需提供: (1)继承公证书 (2)继承人身份证件 (3)继承人存折 【注2】特殊情况需提供: 国外死亡人员:领事馆出具的死亡证明中文翻译件 家中死亡土葬并无法开具医学死亡证明人员:3个以上知情人签字并加盖村(居)委员会公章的死亡证明材料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三)其他原因终止一次性待遇结算 1.终止人员社保指定存折或社保卡 2.根据不同原因终止的人员分别提供: (1)出国定居申请退保的人员:终止人员护照、户口注销证明 (2)到达退休年龄不符合退休条件申请退保的人员:身份证件 (3)重复缴费人员:重复缴费凭证 3.非本人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件和《公证委托书》 三、政策依据 《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标准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157号)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问题的答复意见》 (吉人社办字〔2010〕211号) 《关于企业和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病故一次性抚恤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组通字〔2014〕33号) 四、经办地址 社保经办大厅一楼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科 社保局咨询电话:270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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