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小仓库,能否公平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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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延吉市民和社区的居民,我家在房后有个小仓房,前几天民和社区的张主任和综合执法的赵队长过来了,;说要争文明社区要求我们拆除小仓库,我觉得这是违建,就马上着手整理仓库,准备拆除,就在准备期间得知其它违建并没收到拆迁的通知,我问了一下赵队长,为什么别人不用拆 他说别人建的是水泥的,我的是铁的,那社区后面有一个更大的铁的也没有要求拆除,难道执法是有区别的吗?只对我们老实的小老百姓吗?既然是违建怎么会有铁的和水泥的区别呢,难道它们没有占用公共空间吗?难道他们得到了社区和综合执法的同意了吗?我拍了几个违建,请问这些是什么原因不用拆。
已回复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已审核    2019-05-22 13:33:14

已转办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05-22 13:33:14

已受理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05-23 14:00:03

已回复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05-24 16:15:28

问政答复
处理部门: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05-24 16:15:28
尊敬的市民,您好!
经向我局新兴大队了解,您所反映的仓房中除了荣德换热站(图一)和社区办公用房(图二)以外,其余的仓房全部予以拆除,希望您积极配合我局执法工作。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致电我局公开电话:2260000,或者新兴大队电话:2916992反映解决。 感谢您的留言,最后祝您生活愉快、合家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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