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四月16号打的瘦脸针 在莹莹旅店门口的纹眉店打的 在那打了瘦脸针 纹眉 纹眼线 分别是三个人做的 店是纹眉老板的店。打完一个月以后一侧脸大一侧小。我像卫生监督局投诉了纹眉店和打瘦脸针的人 投诉他们没有行医资格证行医。卫生监督局以卫生不合格罚款了纹眉店2000元但是纹眉店老板跑了罚款没交。但是她做笔录承认针是她朋友打的瘦脸针打针和她没关系。打瘦脸针的人现在不承认给我打过针 我微信里有和她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他们店纹眼线的人也愿意帮我作证是她给我打的针。我去打针当天和朋友一起去的 也能作证。 但是卫生监督局的人说没办法立案。一个证人不够需要三个证人才能立案。我咨询过律师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都能作为证据。有一个证人就可以。为什么他们却非得让我找三个证人才能立案呢。我又不是警察我上哪找那么多证人啊。难道找不到三个证人 这种没有行医资格证非法 行医的人就不能有人调查有人管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