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被开发商骗拆,投诉无门

  • 4年前
  • 浏览238次
  • 投诉
  • |
  • 生活
  • 已受理
我是林河小镇回迁户, 事情是这样的,2014年春,征收局通知我们区域进行棚户区改造拆迁,并入户测量、照相,然后让我在记录单上签字后就走了,此后再也没有接到征收局的电话和讯息。 2015年8月19日,有人打电话说房屋拆迁,需去一趟后,才知是开发商打的电话,开发商与我们商量回迁补偿事宜,当时我们就是认为开发商代表征收局在做这件事。因为征收局从未就此事来过电话。因本人的房屋在路边,开发商与我们谈妥补偿协议两平房换一房,94.8平方米,2号楼8--10层都行,东侧不把边,各种补偿互不找。当天签下协议书后,告诉带此协议书去后面小教堂办公室签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和房屋征收搬迁验收单。签字时曾对同一天先签的开发商协议,后签的征收局协议,为什么征收局两份协议,落款时间要一份比开发商协议提前(7月8日);一份比开发商协议迟后(9月14日),的情况提出疑问,回答是为我们好,我们本是一介平民,不想有太多麻烦,也就一一签完字后,满心就等待分房。 原定2016年10月份交房。拖到2018年10月10日终于等来回迁,却是由征收局来采用摇号方式分房。我们拿着开发商协议书询问(1)开发商说:管不了。房源全被征收局拿走了,我们没分房权,若有房源可以一切按协议执行。但现在只能去找征收局。(2)我们找到征收局说:你跟谁签的协议你找谁,我们不管;(3)只好再找开发商,答复说:没办法,只能先抽一个房子,最后结算时找大老板谈解决办法。 接下来,房屋结算需用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在2015年签协议时因漏算一个房子而送到征收局,几次去取,均告之未办完,需等等,因已签各种补偿都不要,想评估报告作用也不大,耐心等吧。这一等就到2018年,分房时,还没有拿回来,等告之去取时,取来一看,错误依然存在。没办法又一趟趟去征收局,终于取回一新的评估报告,时间已到2019年。 2019年元月去与开发商结算,说是签有协议的最后结算,等通知。 经多次不断询问,直至5月末,这期间开发商也换了负责人,听说对签协议的给结算了,因有人向政府和您写信求助了,结论按所签协议进行结算。就高兴去找开发商,得到的是否定结论,于是又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沟通。最后一次给开发商打电话时,竟说:原签协议全部作废,按他们给出的标准结算,否则爱上哪告,上哪告!再以后电话和人都找不到了。 如今开发商又贴出通知,要求回迁户于2019年6月20日之前结算,否则要交各种违约金等。在代表政府的征收局面前,在强势的开发商面前,让小小的棚改回迁户感觉特别的无力,特别的无助,欲哭无泪,哭诉无门呐!近一年的时间让我们身心疲惫。 向政府信访,百姓热线反映,按程序走,最后全落实到征收局,征收局一句,这是与开发企业私自签的协议,开发企业不履行,走法律程序。 到法院又是一句协议无效,因开发商不能参与回迁。 我想问的是: 1、象我这种情况应如何解决。我们也想马上结算,解决问题,可开发商让一等再等,最后等到这个结果,现在开发商负责人找不到,征收局不管,法院也不行,请问我还能上哪里讨公道。 

本站已获新闻发布认证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网络视听许可证号:0705115 |

Copyright@ yb983.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