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问政答复
处理部门: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08-08 16:40:01
尊敬的市民,您好!
8月7日我局开发区大队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督促当事单位尽快拆除违建,当事单位表示一周之内拆除,该小区物业正在做防水施工,不属于违建,感谢您的来访。分管局长:方学林 执行人员:张洪源 部门负责人:刑顺军 联系电话:2810422
以上为8月8日答复,现在已经1个月了还没有拆除,楼顶还是那样,请问执法局执行人员你们上去看过了吗???
已回复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已审核 2019-09-09 14:39:07
已转办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09-09 08:53:24
已转办 延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19-09-09 08:54:18
已转办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09-09 14:39:07
已受理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09-10 15:00:03
已回复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09-15 08:5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