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宜家1号楼3楼热度酒吧已开酒吧名义,违法设立音乐厅自娱自乐演唱,声嘶力竭的嚎叫声音顺着楼梯楼板传播,连外边都明显干扰1号楼·2号楼上边的居民住宅,声响直到半夜,严重影响附近小区居民的休息和孩子学习。
根据国务院令《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丽水宜家1号楼的“热度酒吧”属于违法设立娱乐场所,为了商业目的开设自娱自乐场所,即违背环保严重扰民,又败坏文化风气,影响孩子们的教育和学习,对该场所问题虽然当地住户多次反映一直态度不好。希望政府依法禁止撤掉热度酒吧自娱自乐经营场所,保证百姓有正常生活的环境。
已回复
延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已审核 2019-09-17 07:55:08
已转办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09-11 08:15:36
已受理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09-12 08:30:03
已转办 延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19-09-17 07:55:08
已受理 延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19-09-18 08:00:04
已回复 延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19-09-19 13: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