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位单位私用

  • 4年前
  • 浏览549次
  • 投诉
  • |
  • 交通
  • 已办结
延吉市移动公司大楼后面,团结路道南的马路牙子上,停车位被单位私用,有保安看守,空着的车位放上反光椎,不准其他人停车。 请问这个位置的停车位是否为公用?这么做是否合理?
已回复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已审核    2019-09-16 08:29:30

已转办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09-16 08:29:30

已受理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09-17 08:30:03

已回复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09-20 16:12:05

问政答复
处理部门: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09-20 16:12:05
尊敬的市民,您好!
您好:我局进学大队执法人员于9月20日上午到移动公司,经查移动公司在大楼后面团结路道南的路边石上有一半的土地使用权,已协调移动公司清理该处的反光锥,经协调该公司同意将移动公司大楼后面团结路道南的路边石停车位用于公共停车位。感谢您的来访!主管局长:邵思明 执行人员:刘勇 部门负责人:高龙俊 联系电话:2511226
评价:
满意

本站已获新闻发布认证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网络视听许可证号:0705115 |

Copyright@ yb983.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