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信合小区存在个人与前物业之间买卖私人车位问题

  •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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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局领导您好,延吉市兴安信合小区存在个人与前物业之间买卖私人车位问题,这些私人车位占用了业主的公共用地,己经向你局反应过情况,但一直没得到解决,想问问在小区内这样买卖车位违不违法?如果违法该不该拆除?希望看到你局的实际行动,不要和希泥,敷衍了事
已回复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已审核    2019-09-19 07:48:31

已转办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09-19 07:48:31

已受理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09-20 08:00:03

已回复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09-25 08:23:28

问政答复
处理部门: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09-25 08:23:28
尊敬的市民,您好!
尊敬的市民您好:该小区内的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部位,不存在私自买卖问题,请您将私自买卖的材料及收据复印提交至我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将回依据相关材料对此问题进行调查或通过司法途径诉讼解决。分管局长:马永峰 执行人员:李磊 部门负责人:曹鑫 联系电话:226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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