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秀熙城供热面积不清不楚,业主四处寻访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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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作为普通业主被物业公司指挥蒙了,不知何处管理此事,特向贵组求助! 延吉市领秀熙城于2019年10月20日首次开栓供暖。领秀熙城物业于10月初发布通知,说代供热公司收取取暖费,按建筑面积收取。说供热公司未给采暖面积,日后退费。10月17日物业发布通知,说收到供热公司供热面积,交费业主可前来退费。可是业主发现退后面积大于合同上写的套内面积。针对业主的疑问,物业公司让业主找供热公司,说是他们出的面积,与物业无关。经询,供热公司说根本没去测面积,是物业给的面积。对此,物业又说是房产给的面积,让上房产问。业主又上房产咨询,房产说没去测过,因为供热面积是供热面积测算的。对于再三质疑,物业又换了个说法,说是开发商和供热公司共同找的正规的第三方给测算出的正确面积。如果真是找的正规第三方,为何对于业主的询问一而再再而三地换说法,像耍弄人一样一会让上那儿问一会儿让上那儿问,漏洞百出,无法自圆其说,屡次变换说辞,为何不公示第三方出具的材料?对于晚于延吉市其它供热公司开栓供热,对于这几日天气晴好屋内供热却依旧没好我们都可以忍,可供热面积事关全体业主未来数年、数十年的费用,不能被蒙蔽!望相关部门彻查此事,还业主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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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审核    2019-10-24 13:34:32

已转办    2019-10-24 08:44:22

已转办  延吉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19-10-24 13:34:32

已受理  延吉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19-10-24 13:46:40

已回复  延吉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19-10-24 14:05:24

问政答复
处理部门:延吉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19-10-24 14:05:24
尊敬的市民,您好!
您好!根据《延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供热价格的通知》(延市政发[2013]28号)文件规定,居民住宅热用户按取暖面积收取热费,取暖面积的计算方式如下:房屋建筑面积扣除无暖气封闭的阳台面积、无暖气封闭的储藏间面积、无暖气火炕间、无暖气楼梯间和管道间的面积之后剩余的面积。 取暖面积并不是房屋的套内面积,是按照上述方式计算得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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