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第二巡视组关于对州建设局开展巡视监督的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州委决定对州建设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集中巡视。
巡视时间:2008年8月至2008年12月。
巡视对象:州建设局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及其成员,其他州管县级干部。
巡视内容:一是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情况进行例行巡视;二是围绕规范招投标、工程管理、行政审批、工程质量、规划管理等重点环节,对州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进行专项巡视。
巡视组办公地点:州建设局二楼举报电话:0433-287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