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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我省出台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政策措施

2021年03月19日 18:10   来源: 延边广电全媒体新闻采编中心

吉林省政府3月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解读吉林省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的意见》,进一步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吉林时“把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放到重要位置”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更大力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新活力,进一步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的意见》。“把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放到重要位置”的重要指示精神,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将“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作为我国“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目标任务的要求,在坚持国家法制统一原则的基础上,提出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47项政策措施,充分表达了吉林做法、体现了吉林特色。

政策措施

在农业领域,提出了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形成利益联结机制,这样有利于培育更多的新型经营主体。

在工业领域,提出了启动重大科技专项,组织实施一批技术攻关和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技术“卡脖子”问题。

在建筑业和房地产领域,提出了推进资质改革、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等企业减负政策,突破性较大。

在商贸领域,提出了实施孵化外贸企业“破零倍增”计划,今年培训外贸企业1000户。

在文旅领域,提出了立足“冰雪”和“避暑”两大核心资源,加快开发一批旅游新业态。

在个体工商户领域,提出了实行市场主体登记负面清单,清单之外不设任何限制条件;推行个体经营者依法豁免登记。

在综合服务和要素供应领域,提出了继续实施有关税费的减、免、缓、降政策,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目前,我省登记注册市场主体达到260多万户。面对点多面广的市场主体,如何激发活力,制定出台这样一个《意见》就显得非常紧迫必要。从当前市场主体面临的困难看,全省各类市场主体虽然从疫情影响中逐步走出来,但疫情对市场主体冲击的滞后效应还将持续,市场主体面临的经营困难、用工成本高和招工困难并存、市场需求不足、融资难等问题还不容忽视,我省在全力保市场主体生存的同时,更要高度关注市场主体的持续发展问题,在这一关键时期,制定出台这样一个《意见》也恰逢其时。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当前,各位省领导和各地各部门也都在深入自己联系的企业和负责的领域开展调查研究,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因此,及时把在服务市场主体实践中的行之有效的方法路数和政策措施细化提炼到《意见》中,用以指导工作也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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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市场主体  各类  活力  激发  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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