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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关于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

2020年01月30日 18:11   来源: 敦化新闻

为坚决防止疫情在敦化市扩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市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研究,在前期已采取的防控措施基础上继续采取下列防控措施。特公告如下:

1、加强药店、诊所等具有门诊服务医疗机构的管理。在购买退热药品或输液时必须出示身份证件,药店要对购买退热药品人员进行登记,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诊所等医疗机构一旦发现就诊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告知其到市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同时上报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

2、出租车实行城区、乡镇区域内运营,不准跨区域、跨县市运营。司机必须佩戴口罩,并按规定消毒。乘客不佩戴口罩者可以拒载。

3、暂保留敦化万豪国际大酒店运营,并要做好人员登记,对非本市人员立即上报文广旅局。其它酒店、旅馆及餐饮经营单位暂停经营,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食堂暂停服务。

4、凡是外地来敦人员或是本地返敦人员,自到达敦化之日起,居家观察满14天方可正常工作。自行隔离期间,如出现发热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报告,采取有效防控措施,转运至市医院发热门诊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6、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室一律在工作人员正式上班前一天,集中进行全面消杀。各办公场所要保持办公区域空气流通。办公场所入口处要设置体温检测点,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含工作人员)。

7、建议市民非必要时尽量减少外出,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

8、敦化全市各农村市场大集即日起休市。

9、按上级卫健部门要求,暂停全市计划免疫接种工作。

以上公告事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防控措施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敦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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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防控  人员  发热  佩戴  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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