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战“疫” > 延边州疫情期间《电梯使用倡议书》

手机版百姓热线
空白

延边州疫情期间《电梯使用倡议书》

2020年02月09日 15:54   来源: 延边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电梯乘用者应少用电梯并做好乘用时防护。倡导疫情防控期间少用、不用电梯,确实需要使用的,应做好乘用时的防护。电梯轿厢作为相对封闭的狭小公共区域,乘客搭乘时应确保戴好口罩,尽量不与人交流,遇到乘梯人员较多时选择等待下一趟电梯。万一遇到电梯困人,请通过应急警铃或救援电话与救援人员联系,耐心等待维保人员救援,切不可盲目自救。

二、电梯使用单位应加强电梯安全检查、日常消毒。电梯使用单位在做好员工自身防护前提下,每日对电梯进行消毒并在显著位置公示。建议公共场所电梯营业期间每2小时、住宅电梯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对有确诊、疑似和居家隔离人员场所的重点电梯和电梯按钮、扶梯扶手带等重点位置,要相应增加消毒频率。建议轿厢内放置纸巾、牙签等一次性物品隔离与按钮的直接接触。


三、电梯维保人员应做好电梯维保和应急处置工作。结合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文件要求和疫情防控需要,电梯维保单位可以结合电梯使用情况和安全状况与电梯使用单位协商一致,在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基础上,适当调整或延长现场维保周期,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按需维保。电梯维保单位要做好一线维保员工自身防护。同时加强电梯应急保障工作,确保24小时值班电话畅通,如接报困人等故障,应立即派技术人员到场解困。

四、电梯安全监察、检验人员应加强指导和检查。在开展监察、检验时,指导特殊时期电梯使用管理、维保、消毒等工作。按照疫情防护要求穿戴好防护用品,选择合理时段检验,避免交叉传染。严格按规范开展检验,确保电梯检验有效期内安全运行。实行交通管控的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应根据需要,协调相关部门报备电梯应急救援人员,车辆等信息保障救援人员和车辆通行。

本倡议书适用于疫情防控期间,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后自动失效。

 延边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9日

延边发布客户端
[ 本作品中使用的图片等内容,如涉及版权,请致电。确认后将第一时间删除。联系电话:0433—8157607。]

延边信息港 / 延边广电客户端
标签: 电梯  维保  人员  消毒  疫情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信息广场

登录天池云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