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社会 > 曝光!敦化3人因疫情期间擅自闯卡被处罚!

手机版百姓热线
空白

曝光!敦化3人因疫情期间擅自闯卡被处罚!

2020年02月12日 13:37   来源: 敦化市公安局

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敦化市各族人民群众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齐心协力、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但仍有个别人员心存侥幸,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政府决定、命令,妨害疫情防控工作。对此,敦化市公安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涉疫情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打击。

案例一

2020年2月8日23时许,一辆红色雪佛兰牌轿车经过大石头镇哈尔巴岭村防疫检测点时,该车驾驶员拒不配合工作人员的询问及登记,擅自将检测点栏杆挪开强行通过。敦化市公安局大石头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出警,仅用1个小时便将该车驾驶员周某某(男,45岁,大石头镇人)查获。周某某如实交待其拒不配合工作人员检测登记,驾驶车辆强行通过防疫检测点,以及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对周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九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对周某某行政罚款2000元,并暂扣驾驶证六个月。

案例二

2020年2月9日6时许,敦化市公安局胜利派出所接到报警:万锦花苑小区南侧胡同,用于疫情期间封闭道路的铁皮围挡被人挪开。民警在走访调查中,发现一辆白色越野车驾驶员将围挡挪开驾车驶离。当日13时,将该驾驶员宋某某(男,46岁,敦化市民主街人)传唤至公安机关。宋某某如实交待其于2月8日中午12时许到万锦花苑的朋友家,晚23时驾车准备离开时,发现道路被车堵住无法通行,加之路况不熟未找到出口,也未咨询物业工作人员如何出去,便擅自将围挡挪开后驾车离开的事实。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因情节特别轻微,公安机关对宋某某进行教育训诫。

案例三

2020年2月11日19时,敦化市公安局黑石派出所接到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报警:一辆皮卡车在黑石乡的防疫检测卡点,拒不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登记,并强行闯卡驾车通过。黑石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迅速查明皮卡车驾驶员系刘某某(男,54岁,敦化市官地镇人)。当日晚20时许,黑石派出所民警依法将该人传唤至公安机关。刘某某如实交待其拒不接受防疫人员检查登记,强行闯卡的违法事实。同时,经呼吸酒精测试仪检测,刘某某酒精含量为54mg/100m,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对刘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对刘某某行政罚款2000元,并暂扣驾驶证六个月。

警方提示: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敦化公安提醒广大市民,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尽量减少外出,不参加人员聚集活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敦化市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发布的相关决定、命令,对拒不配合管理,妨碍、阻挠疫情防控工作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从严处理。

延边发布客户端
[ 本作品中使用的图片等内容,如涉及版权,请致电。确认后将第一时间删除。联系电话:0433—8157607。]

延边信息港 / 延边广电客户端
标签: 敦化市  疫情  第一款  公安机关  防控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信息广场

登录天池云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