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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顶风聚餐 龙井市这10人被行政处罚

2020年02月24日 06:43   来源: 龙井公安宣传

疫情期间,不出门、不聚餐,是为了自身健康,也是疫情防控紧急状态下的命令,所有人必须遵照执行。段某、段某茂、王某等十人无视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顶风聚餐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2020年2月18日下午,前来龙井市龙盛粮食贸易有限公司段某茂处结粮食尾款的王某、延吉市陈某春与妻子、赵某友与妻子程某屏,在段某茂的挽留下在龙井市龙盛粮食贸易有限公司食堂内进行聚餐。聚餐过程中,喝醉酒的王某与段某茂的儿子段旭某、段尧某发生争吵,继而打架,被龙井市公安局智新派出所查处。

2月21日,龙井市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段某、段某茂、王某等10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行政罚款、行政警告的处罚。    警方提示:疫情期间,市民群众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通告规定,少出门,不聚餐,避免人员聚集,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疫情防控管理工作,为全面打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阻击战,从我做起,共同战“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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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聚餐  龙井市  疫情  段某  某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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