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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疫情防控工作出台三项重要措施

2020年03月20日 17:54   来源: 长春记者站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省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进展、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原来的省级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Ⅲ级应急响应情况,和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措施,以及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收费政策调整等有关情况。


经过两个月的不懈努力,我省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3月16日,我省成为东三省第1个、全国第5个实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三清零”的省份,得到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极大地增强了全省人民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决心。

3月19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16次会议,分析我省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出台三项重要措施:

第一,为深入贯彻落实3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关于“低风险的省份要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要求,结合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国内返(来)吉人员实施分类管理:一是对来自湖北省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自到吉之日起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其他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自到吉之日起实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隔离期间按进、中、出进行三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进中出就是进去的那一天,中间和出来的哪一天。二是对来自中风险地区的人员自到吉之日起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解除隔离前进行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三是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人员体温检测正常,不再采取隔离措施。通过申领个人健康码等健康认证,满足正常出行和复工需要。这三项措施为我们省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的全面恢复将会发生重要的作用。

第二,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省级及以下启动和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省新冠肺炎疫情状况和防控形势分析研判的情况,在专家评估论证的基础上,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3月20日起,也就是从今天起,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原来的省级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Ⅲ级应急响应。响应级别下降后,保持现有指挥体系不变、防控职责不变,防控措施不变,继续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基层策略,管住点、放开面,更加突出精准防控、科学防控、有效防控。

第三,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3月20日起,我省对所有境外返(来)吉人员实行集中隔离期间食宿费用自理的政策。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复杂,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疫情反弹的风险依然存在,特别是境外疫情快速蔓延带来的输入性风险压力巨大,我省疫情防控工作面临新的挑战。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病例清零不等于风险清零,更不代表疫情结束。应急响应级别降低,但防范疫情的警惕性不能降低,工作标准要求不能降低,必须慎终如始、善作善成,每个环节都不能疏忽,绝不能让疫情“死灰复燃”。一旦疫情失察失控,就可能造成局部扩散、反弹,让我们两个多月来的艰苦努力前功尽弃、付之东流。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巩固来之不易的战果,保持稳定向好的疫情防控态势。

一是把严防境外疫情输入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信息通报和入境人员核查机制,使航空运输、口岸检疫、目的地转运、集中隔离、社区防控等各个环节形成闭环、无缝对接,不留盲区、隐患。这里我要特别跟大家说明,我们省对境外疫情的防控,早在10多天前,就把关口移到了我们省外的其他入境口岸,我们先后在沈阳、大连、北京、青岛、广州、上海、哈尔滨都设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这为我们提前获取信息,提前做好防控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严格落实分区分级防控要求,精准施策、重心下移,坚持社区、村屯网格化管理不动摇,推动实施健康码认领互认,抓实抓细各项工作,确保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两手赢。

三是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的精准防控,严格标准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实际效果,强化属地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防护责任,继续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确保防疫到位、风险可控,加快推动全面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四是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将防控关口前移,综合运用流行病学调查和大数据分析方法,及时发现可疑病例、密切接触者并进行追踪管理和检测。继续加强对发热门诊、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机场、火车站等重点场所发热人员的筛查,落实隔离人员核酸检测政策,为疫情防控赢得先机。在这方面,我们也是有多项措施走在全国的前面。

五是加强联防联控,凝聚防疫的合力,强化卫生、健康、公安、外事、民航、海关、铁路等部门协同配合,形成管控闭环,严控境外疫情输入风险。

六是强化宣传引导,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全社会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全面做好政策解读。

会议还强调,省级调整从二级调整为三级之后,希望每个个体都不要放松个人的防控,把前期个人防护的好作法、好习惯坚持下来,为疫情防控的全面胜利作出我们每个人的贡献。


与会代表还就群众关心的疫情防控话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有些入境人员为了不被集中隔离,隐瞒病情或相关信息,那么在法律上,都有哪些“红线”?    

现在有些境外返回的入境人员隐瞒了一些自己的信息,对疾病防控在追溯传染源方面和接触人员方面造成了一些影响,许多地方也有通报,应该说这个行为是触犯了我们国家的多部法律。像《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就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样本采集、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该法第四十一条又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因为我们新冠肺炎就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乙类传染病按照甲类管理的病种。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也有明确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有权要求入境、出境的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出示某种传染病的预防接种证书、健康证明或者其他有关证件。第二十条规定:逃避检疫,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隐瞒真实情况的;入境的人员未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擅自上下交通工具,或者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不听劝阻的,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者罚款。第二十二条又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要追究刑事责任。应该说我们国家的刑法和最近两高两部委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也对违法行为提出明确的处罚措施。对于境外返回人员虚报信息,隐瞒病情,造成疫情传播者,我们省也要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的基础上,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媒体曝光,并纳入征信系统,包括对我们近期回省的有关人员有这类行为的,一切享受有关减免的政策全部取消,费用全部自理,所以,无论是境外返回的外籍人员,还是我们国内的人员都应该严格遵守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境外返(来)省的患者在我省就医,如果其参保地与就医地为异地,我省在医疗保障管理方面有哪些措施?      

这个问题里一共是涉及了两个要点,第一个就是说异地主要就是有跨省异地和省内异地。从参保人员看,有参保的,还有非参保的。所以说这个问题我想还是要区别,或者区分来看。第一,对于来我省参保的人员,采取无需办理转诊、转院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实行了先救治,出院后再直接结算,按参保地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执行的办法,确保患者得到及时的就治,同时也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的风险。对于无法直接结算的,明确规定可以回到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报销,这是在异地就医过程当中,我们不分是跨省的还是省内的,统一都是这一个政策。针对跨省的,我们要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做好跨省异地就医医保支付费用的先行垫付工作,就医地的医保部门做好跨省异地就医参保患者信息的记录和医疗费用的记账,待疫情结束后,我们再按照国家规定统一组织与省外的参保地进行清算,这样能够极大地方便参保患者。

三、目前,我省各地都在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大力开展复产复工,人员流动性加大,我们省对外省来吉人员是否还要进行隔离?    

我们昨天已经通过省政府常务会和第16次省新型冠状肺炎领导小组的会议,我们已经对各地返(来)吉人员实行了分类管理,那么,就是说,对外地高风险地区返回,来我们省的人员,目前现在就是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市是界定为高风险地区,那么,其他省域的高风险地区,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是在各地的政府网站和卫健委的网站上予以公示。高风险和中风险地区,我给大家说一下情况,供大家参考。

现在广东还有15个县区是中风险地区,天津有7个中风险地区,黑龙江3个,宁夏2个,辽宁1个,山东1个,河南1个,重庆1个,四川1个,甘肃3个,其他广西、内蒙、青海、陕西、山西、湖南、湖北、江西、西藏、福建、浙江、海南、新疆、安徽、云南、贵州,应该说这些省份全域都是低风险地区。那么,高风险地区,秘书长刚才已经介绍了情况,回来的人员还是要在入我们省内之日起集中隔离14天,然后对他进行入、中、出,分三次进行核酸检测。那么,中风险地区,上述我跟大家介绍的这些县区人员来了以后,是居家观察隔离14天,然后在结束时期做一次核酸检测。那么,其他应该说绝大部分都是低风险地区,我们不再进行居家和集中隔离,他没有发热,如有发热症状要及时第一时间到发热门诊进行甄别和筛查,其他可以正常恢复生产,不进行集中和居家隔离。

四、目前我省的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级别由二级调整为三级,那在防控措施上会有什么样的变化?防控强度是不是会有所下降?    

按照传染病法的规定,二级响应是省里面统筹负责,省级三级响应原则上是市州统筹负责。根据我省目前的情况,二级响应之后,防国内的输入由我们市州统筹,防境外输入仍然由我们省里统筹。我们现在讲三句话,一个叫二级降为三级响应之后,我们的防控指挥体系不变、防控职责不变、防控措施不变,还有三句话就是仍然继续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基本策略。那么,变在什么地方?变主要是我们防控的方向、防控的重点发生改变,前期我们是叫“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那么,二级降为三级之后,针对境外疫情防控风险加大的实际情况,我们继续坚持在境外防输入这块,仍然是全过程防控,全方位防控。仍然坚持省里统筹,各地严防境外输入。

前面讲了“四道防线”,第一道防线就是境外返吉来吉人员入境之前,通过我们的侨联和其亲属,向境外人员反馈我们省的疫情形势和防控政策,希望他们回国之前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同时,他们要把在境外是否跟有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接触的情况,跟他的家属进行沟通和交流,相关部门可以从我们的家属了解情况,通过属地政府进行统一分析,他们来之前就会告知航班和入吉路线。第二道防线是他们到达之后,入境之后,由我们省里面跟相关口岸建立了联防联控机制,我们实行安全转运,安全转运过程中,现在也有四道防线,安全转运上有四个节点我们管得非常严。第一是入境口岸有测温和检疫,我们海关的入境检疫。入境之后如果在当地不停留,那么在北京上飞机的人,我们省里面统一要求他做体温检测,同时每个人发一个N95口罩,上飞机之后,原则上从国外回来的相关我们的吉林来的客人,会按照航空公司的布局,在一个相对集中的区域里。第三道防线就是他们到了之后,如果经停北京,或者经停别的地方回来之后,到达吉林的机场,长春机场或者延边机场,由我们属地政府组织疾控相关部门对他们进行体温检测,并且安排专车进行安全转运,到达指定的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他们到了之后,进入社区或者村屯,就是第四道防线,与我们的村屯和社区相关服务人员,就是我们社区的干部和卫生等疾控部门的人,对他们进行跟踪服务。那么,我们现在实行的四道防线实质上就是我们景省长讲的,实行“进内关外”的政策,就是他们到了之后,虽然人进来了我们吉林省,但是把他有可能携带的病毒,或者可疑的病例,我们第一时间拦截在大众的接触之外,确保疫情在我们这里不扩散,就是输入一例就是一例,不会出现第三例、第五例。这个防控措施的变化,防控重点的变化,是根据党中央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决定进行的一次重大调整,通过这次调整,我们也希望全社会活力和生产生活秩序能够加快恢复。谢谢大家。

五、针对我们从境外返(来)省的确诊或者疑似病例,我省在医疗保障方面有哪些政策措施?      

对境外返来我们省的人员,或者是确诊,或者是疑似的患者,这里面也分几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就是他在我们的国内参加了我们的基本医疗保险;第二种就是我们国内未参保的人员,同时,可能医疗保险大家也都熟悉,它是一种缴费和待遇是相对应的,权责利统一的险种,所以有缴费的,我们就有待遇享受,没有缴费、没有参保的,我们就没有这方面的待遇了。所以针对这两方面的细节,我们也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与省财政厅、省卫健委联合明确出台了相关的文件,对我省的境外返来吉的人员予以救治和医疗费用的明晰和规定。第一是对参保人员,我们与国内的参保患者享受同等的医疗保障待遇,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治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补助资金由就医地的财政先行支付。在这里面有两种情况:对于确诊病例的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予以全额补助,个人是不需要承担医疗费用的。对于疑似病例在确诊之前发生的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暂由医疗机构垫付,垫付之后再由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卫生健康、才生部门申请结算资金,中央对财政这方面的费用也是按照发生的情况给予适当的补助,实施综合的保障。

未参保的境外返来吉人员,我们要求按照权力义务的关系,要求我们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确保应收尽收,但是医疗费用原则上是由患者本人个人承担了。对于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我们也要求商业保险公司按照合同及时的予以支付。这里面的未参保人员还有部分是困难群众,在这里也考虑到了,对困难群众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现行医疗救治,减免医疗费用。同时,就医地也可视相关的情况,安排补助资金,实行综合的保障。

第三方面对返来我们省的人员,没住院,不是确诊,也不是疑似,可能是留观的,留观期间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也由个人负担,符合基本医保规定的,那么,按照规定予以支付,对困难群众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减免费用。所以说,综合以上的相关情况,也有一个综合的保障。

六、当前全球疫情持续蔓延,回国入境人员不断增加,请问,从我省入境人员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世界卫生组织已经把当前新冠肺炎流行作为全球的大流行,现在看,到目前,除了中国以外,其他国家的疫情已经发展到了病例16.2万,死亡超过了6600例,有15个国家的病例已经超过了1000例,我们为了进一步做好境外人员输入疫情的发生,我们想第一就是关口前移,在入境人员入境之前,我们想通过外事、使领馆和侨联,以及国内的亲属通过信息提示境外返回的人员注意三点,一是在当地做好健康检查,有入境计划的人员,应当在当地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如果有有体温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应该建议他及时取消返程计划。二是要提前告知行程。如果近期有回国计划,需要提前2天由本人或通过亲朋好友,向目的地所在地的社区(乡镇)报告行程和身体状况。三是了解当地的防控要求,入境人员要提前通过电话咨询或网络查询等方式,了解中转地和目的地的疫情情况和防控要求,以避免影响入境的行程。这是我们想关口前移,实现要提示做好这三项工作。

入境后,我们也想提示应该做好以下的三点:一是要配合海关检疫。如实填报健康信息,开展体温筛查、医疗排查等检疫措施。二是要主动配合开展诊治和落实医学观察的措施。这里主要是在口岸排查出的发热、咳嗽等有症状的入境人员,要由属地的120直接送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对排查出的无症状的人员,也要由专车送到指定的集中场所进行隔离观察,因为我们主张境外人员现在还是要以集中观察为主,这个隔离人员的正式公告下午发布,费用还是要自理。对年龄在65周岁以上、孕产妇、婴幼儿和失能失智等人员,集中隔离有一定困难的,可以采取居家隔离,但是居家隔离要必须是单人进行居家隔离,另外不得与外界有接触,切实起到隔离防控的作用和目的。三是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期间,要配合好当地的社区做好健康检测和随访工作,以及新冠肺炎的核酸检测等工作。境外人员的转运,核酸检测和CT等医疗检查,这是由政府提供,是免费的。

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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