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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长效常治”为抓手打好扫黑除恶“组合拳” 全力护航延边生态环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0年05月13日 13:52   来源: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

今年以来,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坚持扭住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综合整治”两条主线,将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行业乱象整治工作与环境监管、执法监督相结合,推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紧盯生态环境领域行业乱象治理,在压实责任、依法严惩、行业治理、建章立制、队伍建设上乘势发力,全力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大突破,坚决铲除生态环境领域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扭住组织领导关键,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各级决策部署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根治”决战决胜、“长效常治”开局起步、“行业整治”动真除患、“斗争成果”全面检阅之年,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充分认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新形势,紧紧围绕决胜2020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深化专项斗争领导和整改小组职能,建立健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4月29日,组织召开全州生态环境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会议,突出抓好组织领导、线索摸排、乱象整治和长效机制4个方面内容,先后制定印发了《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2020年延边州生态环境行业乱象治理“长效常治”实施方案》《延边州生态环境“三书一函”专项整治方案》《州级成员单位针对所监管行业、领域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计划清单》和《州级成员单位建立健全联动协作长效机制和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运行长效机制计划清单》等相关政策指导性文件,明确了全年专项整治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步骤,切实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行业治理工作力度。

扭住“长效常治”关键,紧盯领域风险,推进重点行业治理针对《2020年延边州生态环境行业乱象治理“长效常治”实施方案》确定的河流断面水质超标、秸秆露天焚烧污染空气环境、城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散乱污”企业治理及保护区绿盾行动点位整改5个方面的行业乱象整治任务,进一步细化明确工作措施、责任部门、配合部门、责任人及完成时限。(一)河流断面超标“长效常治”方面。实行河流断面水质月通报制度,对新增劣五类断面、未达到考核要求的断面,向所在县市政府下发预警函,并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函告提醒。对水环境质量达标滞后县市开展专项检查,并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督办。对水环境质量目标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河长制”考核和州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二)秸秆露天焚烧污染空气环境“长效常治”方面。认真落实《延边州秸秆禁烧区划定及管控方案》有关要求,督促制定秸秆离田方案,建立四级包保责任制和秸秆网格监管、奖励处罚长效机制。强化问责,依据《吉林省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针对不同程度,对因指挥不力、管控不到位等因素影响空气质量的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三)城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长效常治”方面。积极争取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严格源头控制,城市建成区不得新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防止城市建成区新建或“死灰复燃”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取缔。(四)自然保护区绿盾行动点位整改“长效常治”方面。落实自然保护区排查、整改、监管主体责任,严禁建设项目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实行重点区域执法监管;组织绿盾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推动整顿治理取得实效。健全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应急预警体系,完善长效管护机制,不断提升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五)“散乱污”企业治理“长效常治”方面。按照“谁审批、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严禁新的“散乱污”企业产生,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对“散乱污”企业发现一家、查处一家。对“散乱污”企业开展不定期“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

扭住“三书一函”关键,强化督办问效,注重深化标本兼治制定印发《延边州生态环境局“三书一函”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问题清单和任务责任清单。一是根据司法部门“三书一函”的建议,“举一反三”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区问题排查整治。制定《2020年延边州持续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清单。开展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和城市地下水型及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问题排查整治,加大对水源地周边重点行业的排查整治力度。二是根据监察建议自查本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是否存在包庇黑恶势力及充当“保护伞”,是否有党员干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开展党员干部尽职履责教育、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制度建设,层层传导压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全面落实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等各项措施。

扭住线索摸排关键,合力攻坚克难,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一是在围绕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的10个方面和州生态环境局提出的7个方面内容摸排黑恶势力线索,坚持以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生态环境执法、环境信访处理、生态环境日常检查“四项基本途径”为载体,深挖彻查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二是继续利用LED滚动屏、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鼓励群众提供生态环境涉黑涉恶线索;充分利用“延边生态环境”微信、微博公众号和制作展板、横挂条幅等方式大力宣传全州生态环境专项斗争取得的工作动态和实际成效。三是建立与政法机关联动协作的长效机制,涉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及时向政法机关移送,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建立生态环境系统扫黑除恶工作考核评价机制,起草制定延边州生态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考核(考评)办法。四是组织开展《堵塞生态环境行业监管漏洞 健全生态环境系统治理长效常治问题研究》的调查研究,并将调研结果转化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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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生态环境  常治  延边州  专项斗争  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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