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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和中秋节重叠,有6倍加班费吗?

2020年09月17日 11:12   来源: 综合自广州日报、《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时隔11年,国庆节和中秋节假日重叠情况再次发生,与2009年不同的是,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只明确:“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但未明确中秋节调休具体对应日期,许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此非常疑惑。

10月1日能享受6倍加班费吗?

不可以,10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如果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但基于劳动者工作量、立法目的、假期调休等要素来分析考量,2020年中秋国庆同日加班,要求用人单位支付6倍加班费没有依据。

哪几天可以认定为法定假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和中秋节(10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因此今年的法定假日还是10月1日、2日、3日,但是依据相关放假规则,中秋节(10月1日)可以调休到其他时间,调休的当天适用法定节假日的相关规定,实际劳动者可以享受4天的法定节假日待遇。2009年有规定10月3日(星期六)中秋节调至10月6日(星期二),而今年则没有明确,部分自媒体将10月4日认定为法定假日也是没有依据。具体哪一天为中秋假日的调休还要以国家有关部门通知为准。在没有确定具体调休日期的前提下,参照2009年放假规定,建议各用人单位可以和员工协商一致,选定10月4日、5日、6日中的一天作为中秋假日的调休时间,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可以用补休替代支付加班费吗?

不可以,依据《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另行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上述条款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调休来替代支付加班费。

同时,在法定节假日安排职工加班,不仅影响劳动者休息,而且会使职工错过特定意义的精神文化生活以及其他社会活动,这些都是补休无法弥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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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10  调休  法定  劳动者  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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