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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助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营

2020年10月16日 20:50   来源: 延边州纪委监委

“54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存在空壳嫌疑,75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带动农民增收效益不明显……”延边州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督促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供销合作社等单位,对全州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找问题、提对策、补短板、堵漏洞,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运营“把脉问诊”。

作为农业产业发展的有力推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延边州纪委监委在查处涉农违纪案件中发现,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空壳、挂名,甚至套取涉农专项资金等问题。

龙井市某果树专业合作社以虚增成员人数、虚构成员出资情况和购买农机项目、虚构修建苹果梨仓库项目等方式,涉嫌骗取国家专项扶持资金22万元;龙井市某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采取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等手段,伪造村民签字虚构申报材料,变更合作社成员人数使其达到政策要求,涉嫌骗取发展引导资金11万元。目前,这两起案件均已立案审查调查。

监督助力再发力,延边州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水平,坚决打击涉嫌以农民合作社名义骗取套取国家财政奖补和项目扶持资金现象,维护农村经济社会秩序。截至目前,全州在专项治理中共发现经营异常的合作社1544个,其中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的合作社34个,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的合作社548个,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的合作社751个。经排查清理,自愿注销的合作社450个,其中以简易方式注销合作社274个,指导规范合作社135个,依法惩处合作社1个。

“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省考察时强调指出,要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我们将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助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稳定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延边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为抓手,进一步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和“僵尸社”等“顽疾”,促进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使国家惠农资金真正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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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合作社  农民  专业  监委  延边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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