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珲春市关于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手机版百姓热线
空白

珲春市关于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1年01月12日 14:41   来源: 掌上珲春

近期,国内多点出现散发新冠肺炎病例甚至局部聚集性疫情,珲春市面临的外部疫情输入压力正在不断加大。根据州防控办通告精神,为扎实有效做好外防输入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风险地区返(来)珲人员管控措施。即日起,高风险地区返(来)珲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中风险地区返(来)珲人员,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核酸检测免费,在宾馆集中隔离产生的费用自理。

二、严格落实返(来)珲人员报备制度。即日起,外省(区、市)返(来)珲人员必须持有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3日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健康通行码,并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如实报告个人基本信息、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配合落实相应风险等级管控措施;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实行“落地即检”,结果为阴性且体温正常者,在做好个防护的情况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倡导广大群众“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前往疫情高发国家和涉疫地区。确需外出的,要提前向属地社区(村屯)、乡(镇)和所属单位报备。建议广大群众提前告知在外工作生活的亲属尽量取消返(来)珲计划,留在当地过节。

四、从珲春各口岸进口流通商品一律运至指定仓储,经逐件消杀、检测、贴码后方可进行入市场流通。冷链加工企业购入产品前必须主动向防控办物防组报告,按程序进行消杀及检测。

五、广大群众在购买冷链食品、海鲜产品时,要选择正规商超,并注意查验“四证”(追溯证明、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不购买无合格证的进口冷链食品或网购冷链食品。收到实体邮件、快递包裹时,要严格做好消杀,避免接触感染。

六、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取消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各类庙会、跨年活动等室内聚集性大型活动,从严控制室内聚集性文旅活动、宗亲聚会、婚礼以及同学、校友、商会联谊等各类民间大规模聚餐活动。暂停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民办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0-3岁托育服务机构等机构线下办学活动。

七、全面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和社区排查管控工作。餐饮、宾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口岸、高铁站、公路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执行测温扫码、行程卡查验、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各社区(村)、乡(镇)要继续强化网格化管理,严密排查有涉疫地区和境外旅居史的返(来)珲人员,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八、切实发挥“哨点”作用。农村边境前哨要切实发挥作用,对外来人员严管严控并及时报告。药店要严格实行实名制信息登记,及时推送购买退热药、止咳药、抗菌素药、抗病毒药等人员信息。社会办医疗机构、各公立基层卫生机构禁止接诊发热患者。发热患者要到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九、广大群众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保证作息规律,科学饮食。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乡(镇)报备并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外出旅居史及人员接触情况,配合疾控机构做好流调工作。

十、广大群众要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发布任何未经官方证实的虚假信息和言论,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珲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12日

延边发布客户端
[ 本作品中使用的图片等内容,如涉及版权,请致电。确认后将第一时间删除。联系电话:0433—8157607。]

延边信息港 / 延边广电客户端
标签: 核酸  检测  管控  人员  冷链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信息广场

登录天池云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