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龙井市关于恢复部分重点场所运营的通告
2021年02月07日 17:43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满足龙井市居民春节期间日常生活需求,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即日起,按“严格管理少数、科学放开大多数”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对具备有效管控能力条件的场所、经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可有序恢复运营。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运营的场所包含洗浴场所、健身场馆、图书馆、电影院、开放式酒吧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开放场所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各恢复营业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登记、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措施,严格依法依规运营,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恢复营业期间,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并对消费者使用过的设备进行消毒,切实做到“一换一消毒”。
三、各营业场所发现发热及14天内有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时,一律禁止进入并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在社区报告,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四、建议广大市民节日期间减少不必要出行,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提倡在龙井当地消费,家庭室内经常开窗通风,做好日常清洁消毒。必须出行时请备好口罩、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物品,加强个人防护,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龙井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给全市人民拜个早年,祝大家新年快乐,阖家幸福!
龙井市举报监督电话:0433-3259305
龙井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