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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市恢复重点场所运营的公告

2021年02月08日 11:49   来源: 和龙金达莱

根据当前全市疫情防控总体形势,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即日起对具备有效管控能力条件的场所、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可有序恢复运营。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运营的场所包括洗浴场所、健身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民生场所。

二、恢复运营的场所要与行业主管部门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后,由各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后有序开放。恢复运营的场所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场所通风、清洁、消杀等防控措施,发现发热及14天内有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一律不得接待并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社区报告,落实相关管控措施。恢复营业期间,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60%。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恢复运营场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好测温、扫码、登记、佩戴口罩、人员限流等措施,严格依法依规运营,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四、广大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活动,科学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各恢复运营场所做好防疫相关工作,排队时自觉保持“一米线”,养成良好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勤消毒、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和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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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场所  防控  疫情  运营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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