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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李花

2021年07月27日 09:24

李花,女,1982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1999年8月参加工作,从事教育工作二十年,2008年任敦化市第二幼儿园园长职务至今,该同志自任现职以来,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踏实肯干,为人诚恳,团结同志,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取得了较大的工作成绩。

2017年在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获“延边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荣誉称号;2009、2010、2014、2015年度多次被评为州、市民族团结先进个人称号。

李花同志任第二幼儿园园长期间,工作尽职尽责,勇于创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行动指南,她首先把幼儿园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放在首位,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族教职工搞好团结,学习上求实,工作上踏实,作风上朴实,为人处事诚实。在管理方面不失时机地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全园教职工代表大会上通过,确保各族师生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幼儿园地处敦化市区多民族大杂居、小聚居区域,为了解决周边各民族幼儿就近入园的问题,2010年,她在园内增设一个汉族班,2012年又增设一个汉族班,现在园内共计3个汉族班,汉族家长们认可了幼儿园各民族融合的管理方法, 争相将孩子送到这所幼儿园。在这个由汉、朝、回、满四个民族组成的民族融合大家庭里,李花注重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为中心,突出面对面的教育,用身边的事渲染教育教师。树立讲团结、讲政策、讲法制、学习先进事迹的良好风气。

2001年以来,李花倡导朝汉双语教学“每日一句”的互学活动。根据幼儿年龄在相应汉族班开设了朝语教学的课程,有专任教师按课时给幼儿上朝鲜语课,让幼儿学习好母语的基础上,更好的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此举在家长中引起了很大反响,受到了各族家长的一致好评。她还重视对少数民族教师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少数民族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不仅让各族教职工在工作中获益匪浅,更增进了彼此的感情。在平时的工作中,她都能和各族教职工互办互助。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无论谁遇到什么困难都会伸出援助之手,抽出业余时间倾听教职工的心声,解决各族教职工思想、生活、工作上的困难。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李花的带领下幼儿园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适时把握环境的有利作用,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并获得了喜人的成绩,先后被评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市级特色学校先进单位”、“精神文件建设先进单位”。2016年新建标准化幼儿园,2019年9月投入使用,如今在她的倡议下增加多个汉族班,现已经4个朝鲜族班级、6个汉族班级,是一所省级示范性朝汉联合幼儿园。

她就是这样不断地为幼教事业和民族团结事业添砖加瓦,她把心中所有的温情化作无数份爱心奉献给各族群众,她把全部的心血都浇灌在幼教事业的沃土上,用师魂铸就民族情,使民族团结情永盛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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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幼儿园  民族团结  教职工  李花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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