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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田龙彬

2021年07月27日 10:24

自2016年3月担任珲春市民族宗教局局长以来,作为一名领导干部,田龙彬同志以严谨求实、勤奋刻苦、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完成了组织和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作为一名党员,在政治理论学习、联系基层群众和遵纪知法守法等各方面都较好地发挥着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时时刻刻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处世为人。在他的带领下,珲春市在2016年12月被国家民委评为第四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珲春市民宗局连续五年(2015-2019)获得全省民委(宗教局)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一、抓党建、打基础,保持共产党员本色

按照市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增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坚持集中学习。在组织集中学习研讨的基础上,要求加强自学,认真记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二是认真抓好省委巡视整改落实。针对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治理宗教私设聚会点方案,健全了宗教教职人员出国(出境)数据库。三是扎实做好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在支部联建主题党日活动中,带领15名机关干部与包保村6户贫困户签订了价值3600元的“贫困户庭院经济作物预售合同”,鼓励他们自立、自强,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逐步改善生活状况。

二、抓载体、定措施,促进全市民族团结

一是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七进”活动。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动员各族群众广泛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屯、进企业、进军营、进宗教场所”活动,形成各族群众感情相融、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良好社会环境。二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以“创建国家民族团结进步城市,建设民族和谐幸福珲春”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暨朝鲜语言文字日宣传月活动,动员和吸引各部门单位及社会各界悬挂道旗、宣传栏、LED显示屏,张挂横幅、标语,合力为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营造了良好氛围。三是深入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不断强化宣传深度,《吉林日报》《延边晨报》多次整版刊发我市民族团结典型人物事迹和民族团结工作纪实,省民委权威期刊《北方民族》深度报道了我市2016年获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以来民族宗教工作所取得的丰硕成果。2019年5月,表彰了近五年来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30个模范集体和50名模范个人;为加强可视化创建氛围,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在高速出入口和市内主要街路、防川景区设置了大型民族团结进步擎天柱和宣传牌,在《图们江报》开设专栏、微信朋友圈宣传推广和拍摄《我们和国旗在一起》视频宣传片,集中展现了珲春市各族群众民族大团结的良好风貌,最终视频宣传片成功于70周年国庆期间在人民网视频播发;成功举办延边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和珲春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暨朝鲜语言文字宣传月”活动,向省州重点推荐了近五年来为珲春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出巨大贡献的重大典型集体5个、典型个人5名,《民族画报》《吉林日报》《北方民族》《延边晨报》等国家、省州级媒体多次专栏报道了珲春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丰硕成果。通过全市上下各族干部群众的不懈努力,在9月27日北京召开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珲春市人民政府被国务院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三、抓项目,争专项,推动民族经济发展

根据年度扶贫攻坚工作任务,田龙彬同志多次前往省、州民委,多方争取扶持资金,2016-至今,共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兴边富民行动)7466.5万元,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提高乡村形象与知名度、带动旅游、拓宽就业渠道、加快特色产业的发展,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一的可持续发展,申报5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防川村、孟岭村、密江村、圈河村、玻璃洞村),共投入资金850万元。

四、抓主体、重管理,提升依法管理水平

积极引导宗教与和谐社会主义相适应,切实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始终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组织成立了民宗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宗教领域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使全体干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强化“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组织全市28个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及教职人员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专题培训,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解读进行了详细解读,详细检查了市区15家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悬挂清真标识、负责人是否是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肉品食材是否清真、食品采购与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等情况,并及时公布了检查结果,确保了宗教界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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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民族团结  进步  工作  珲春市  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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