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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出台利好政策,加快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

2021年12月08日 20:00   来源: 彩练新闻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延吉市将加快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对全市商贸服务业(批零住餐)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进行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培育,制定“一对一”帮扶措施,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并针对中小微企业给予重点信贷融资等方面的政策,促进全市服务业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

对高校毕业生、本市城乡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开设“网店”等实体;对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各类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的;对小微企业参与就业扶贫,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的,开展创业帮扶,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补贴。

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重点就业群体。提高个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和贷款贴息。

鼓励非法人企业转法人企业。对总部在外省的非法人企业在延吉市转成服务业法人企业的,在企业入库入统后的次年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奖励。

支持推动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自转为企业之日起,给予企业3年期的优惠扶持过渡期。对新增“个转企”服务业一般纳税人企业,或成立满2年且纳税信用良好、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个转企”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资金补助。

开展“小转规”行动。将年营业收入(销售额)与进规入限标准差距在20%以内的中小微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每年遴选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推动其转型升级为规模(限额)以上企业。

推进服务业示范园区建设。支持全市服务业集聚区争创国家、省级各类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园区)。对新认定为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给予集聚区运营管理机构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此外,延吉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规上服务业、限上商贸企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优化项目用地支持。对列入国家、省重点建设计划的服务业项目,在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在土地利用计划中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减免税金;对有贡献的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及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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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服务业  企业  给予  延吉市  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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