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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关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2022年01月29日 16:33   来源: 中共延吉市委宣传部

广大市民朋友们:

岁序更迭,辞旧迎新,2022年农历春节即将来临,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广大市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干净、安全的春节,延吉市委宣传部、延吉市应急管理局、延吉市公安局联合向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落实疫情各项防控措施,加强个人防护,不聚集、少聚集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的节庆方式,增添节日氛围。积极选购安全、低污染的环保烟花爆竹,尽量减少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二)在购买烟花爆竹时,要到证照齐全的销售网点购买,不在非法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购买时索要购物发票,燃放时仔细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保管好产品包装等。个人不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做到合法诚信经营、不销售伪劣产品。

(三)要在市区内地势开阔且绿化树木较少的游园广场、布尔哈通河两岸、烟集河两岸等市人民政府允许燃放的其他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党政机关办公场所,车站等交通枢纽、交通繁忙区域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和储存单位(加油站、燃气站、化工企业等)、可燃物资露天堆垛及其它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幼儿园、敬老院、教学、科研,公共娱乐场所、商场、超市、影剧院、集贸市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建筑施工工地,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公园、苗圃、城市绿化地带和农村柴草垛、粮食存储地等区域及周边200米以内区域,林地和草原等重点防火区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市人民政府明令禁止燃放的其他区域内燃放。

(四)不在明令禁止的时段、区域和公共场所燃放;不在深夜、凌晨休息时间燃放;不燃放具有伤害性的礼花弹、大型烟花;不在早、晚等休息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不在通风状况差的楼道、小巷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在阳台、楼顶、草坪上燃放烟花爆竹;不在不利烟尘扩散的气象条件下燃放;未成年人要在家长的监护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不利用燃放烟花爆竹嬉戏打闹,或妨碍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

(五)党政机关、文明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放烟花爆竹、文明绿色过节,要引导本单位工作人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并劝阻亲朋好友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

广大市民朋友们,延吉是我们美丽的家园,保护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践行者,齐心协力共同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的环境!

中共延吉市委宣传部

延吉市应急管理局

延吉市公安局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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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燃放  燃放烟花  爆竹  烟花爆竹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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