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13日 16:04
根据《延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全市实行静态管理的通告》,切实保障涉诉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自2022年3月14日起,我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执行窗口、申诉信访接待室等暂时关闭。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公告。
在此期间,如有立案、执行、信访等相关需求,可以通过“吉林电子法院”“吉林移动微法院”“智慧执行”“律师服务平台”等网上申请。上网操作不便的,也可以通过邮寄立案、执行、信访材料办理(在邮件封皮上注明“立案材料”“执行材料”“信访材料”),我院将在恢复正常办公后,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邮寄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长白山西路9699号,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邮编:133000。
相关事项,可以电话咨询。立案工作电话:0433—2586088;执行工作电话:0433—2586100;执行信访电话:0433—2586023;涉诉信访电话:0433—2586041。
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