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社会 > 州民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手机版百姓热线
空白

州民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2022年03月29日 09:52   来源: 延边州民政局

各县(市)民政局:

清明将至,为切实加强全州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安全防火和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殡葬服务机构和人民群众双安全,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有关部署,结合我州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做好我州今年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落实。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各县(市)民政局要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为基准,切实履行殡葬行业监督职责,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对清明期间殡葬服务机构开展全面排查,全面排查整治殡葬领域行业隐患,做到排查无遗漏、无盲区、无死角。同时健全完善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及历史埋葬点,要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责任,确保清明节期间防火安全和防疫安全。

二、发挥行业职能,做好基本服务保障。

全州殡葬服务机构除保障遗体接运、遗体暂存、遗体火化及骨灰寄存等基本服务以外,暂停开展守灵、告别、祭祀、骨灰集中安放等一切人员聚集活动。进入殡葬服务机构办理殡葬事宜的人员必须查验健康码、行程码、24小时核算检测报告等,并严格限制人数。殡仪馆接运已经确认患新冠肺炎死亡遗体时,按照国家关于新冠肺炎遗体处置操作流程,采用专车、专人、准用通道、专用火花炉进行就地火化,火化结束后相关工作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隔离。殡仪馆工作人员要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公墓全部实行封闭管理,经营性公墓、骨灰堂全部暂停开展现场祭扫服务。若要开展现场祭扫服务,必须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批准后,方可开展现场祭扫服务,并向社会公布。提供现场祭扫服务的地区,要采取预约、错峰、限制人数、限制流量措施,祭扫人员检测体温、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严格落实祭扫场所清洁消毒、现场工作人员每天一次核酸检测等防护措施,杜绝疫情感染传播风险。

所有室外祭扫场所(含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禁止明火祭扫和燃放烟花爆竹。

三、创新服务方式,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市)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要针对疫情期间清明节祭扫特点和要求,在落实好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模式。通过开展远程告别、产品选购、网上祭扫、代理祭扫、远程视频祭扫、云祭扫等便民、智能服务项目,满足群众服务需求。要广泛宣传使用“延边州民政局便民网上祭扫平台-云祭扫”。同时,通过广播、报纸、电视和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积极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和现代文明祭扫方式、大力倡导绿色、文明殡葬文化,实现健康祭扫、安全祭扫、文明祭扫的工作目标。

“延边州民政局便民网上祭扫平台-云祭扫”


联系人及电话:明善浩18686333616,金玉诚 13894318681 。

延边州民政局

2022年3月25日


延边发布客户端
[ 本作品中使用的图片等内容,如涉及版权,请致电。确认后将第一时间删除。联系电话:0433—8157607。]

延边信息港 / 延边广电客户端
标签: 祭扫  殡葬  服务  疫情  防控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信息广场

登录天池云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