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06日 11:57
4月6日,汪清县政务服务中心发布《关于汪清县政务大厅实行预约办事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按照汪清县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持规范有序、逐步放开的原则,自2022年4月7日(星期四)起,汪清县政务大厅实行预约办事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事时间
每天8: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从4月7日上午开始可以正式预约。
二、办事要求
(一)鼓励优先选择“网上办”。为避免人员聚集,建议办事群众优先选择互联网在线申报办理,如遇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
(二)实行“预约办”“错峰办”。对确需到政务大厅现场办理的业务,按照“错时错峰”的原则,通过公示的各部门电话进行预约。办事人员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前往大厅办理业务,原则上一事一人办理。
(三)切实做好个人健康防护。进入大厅办理业务,要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出示吉祥码、行程码,进行体温检测,请严格保持安全距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等待期间要在指定位置隔位就坐,不得聚集,业务办理完毕应尽快离开,不在大厅逗留。
三、温馨提示
为提高办事效率,请在办公时间段内拨打咨询电话,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吉祥码、行程码,以及办事必要材料,按约定时间办理相关业务。
附件:各部门预约咨询联系方式
(汪清发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