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09日 12:19
4月9日,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延吉市餐饮服务单位复工疫情防控提示,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现就本市复工餐饮服务提供者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开展自查、网络备案
1、在正式供餐前对经营加工场所进行彻底整理、整顿、清扫、清洁。
2、对库存的食材特别是停业前贮存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进行彻底清查,发现有超过保质期、未按保存条件贮存或出现霉烂、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销毁处理。
3、必须在“复工单位网上申报”系统备案后方可开放堂食。(开放外卖期间已备案的无需再次备案)
自查后符合相关规定的方可开始运行。
二、加强人员健康管理
1、从业人员必须持48小时之内核酸检测报告上岗,上岗后每两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落实晨检记录制度,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体温检测,填写《体温登记表》,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疑似症状必须离岗并及时就医确诊。
2、所有从业人员上岗时必须佩戴口罩,从业人员在制备食物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必须采用六步洗手法用流动水和皂液洗手,手部揉搓时间不少于 15 秒。
三、场所环境管理
1、每日两次对后厨及就餐场所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加强防鼠防蝇防虫和防尘等设施设备配备使用,以及空气畅通、卫生间清洁等工作;就餐区要在餐前餐后及时进行消毒。
2、垃圾处理分类存放,做到日产日清,做好记录。
四、严格加工过程
1、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做好进货查验记录。严格落实禁令,禁止经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严禁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不得使用发芽土豆、新鲜黄花菜、野生蘑菇等加工食品。严把食品采购关,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规定,确保食品及原料来源可溯、途径合法。
2、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分区加工水产品、肉、蔬菜和面食,避免交叉污染;食品加工要烧熟煮透,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生食、冷食、自制饮品等要严格落实专间或专区操作要求,确保食品安全。
3、集体配餐单位和单位食堂,备餐间每天封闭消毒30分钟以上,不是分餐时间尽量不要开门开窗;减少提前摆盘及上菜时间,做好饭菜遮罩,确保不产生交叉污染,食品不超时食用;分餐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勤洗手消毒或者佩戴一次性手套。每餐按照标准(150g以上)留足食品品种和数量,确保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
4、严格落实洗消制度。每天按照餐饮操作规范推荐的方法进行餐饮、具使用工具清洗消毒,做好消毒记录,并将消毒后餐饮具放入干净的保洁柜中保存。
五、 外卖配送管理
1、外卖配送店和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要严格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主体责任,加强对送餐人员的岗前健康检查,按照规定进行核酸检测,严禁患有发热等病症人员从事网络送餐,必须佩戴口罩上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送餐人员应当保持配送容器清洁,每日早晚不少于两次对配送餐箱、车辆进行清洁消毒。鼓励实施“无接触”式交接配送,严防送餐过程交叉感染。
2、加强送餐环节管理。为单位送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一律采用盒饭供应,不准使用桶餐配送、现场分餐的供餐模式。要加强包装环节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食品成品分装的场所环境应符合要求,盛放食品的容器应经过消毒,运输设备要保持清洁,运输过程中,要防止食品的交叉污染。食品保存的温度和食用时间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六、各餐饮单位实行限流就餐,就餐人数不超过接待能力的50%。各类食堂可根据实际采取分时段用餐、分部门用餐、在工作岗位用餐等分散式供餐用餐模式,保持人员就餐间距,就餐人员间距宜一米以上,保持合理间距。避免人员密集用餐带来的风险。
(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