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15日 17:17
4月13日,龙井市公安局快速查处了1起全州首例行业经营场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案件,违法行为人张某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
4月13日,龙井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排查发现,某餐馆自恢复营业以来,未按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对所有到店顾客进行扫码测温、登记,妨碍了流调溯源、人员管理等后续疫情防控措施的执行,违反市人民政府疫情防控的相关决定。
民警依法对其传唤。张某对违反防疫规定,未对到店顾客进行扫码测温登记,造成病毒传播危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
龙井公安提示:
全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属地、部门、单位、个人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消毒通风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人员健康管理。
(龙井市公安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