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09日 15:56
5月9日,和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最新通告,具体如下:
按照吉林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医疗机构恢复正常诊疗工作方案>的通知》(吉防办明电〔2022〕320号)文件要求,和龙市各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逐步恢复正常诊疗,严格进行预检分诊,对患者的流行病学史、体温、新冠肺炎典型症状、口罩佩戴情况进行排查,扫描健康码,严格控制患者的陪同人员数量,非必要不陪同。对门诊就诊患者要进行抗原检测,并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不能提供核酸检测结果的要进行“抗原+核酸”检测。对于病情需要紧急救治的,医务人员要本着“生命至上,救治优先”原则,做好防护在缓冲区第一时间进行急诊急救治疗,同步进行“抗原+核酸”检测。
(和龙市委宣传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