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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大常委会召开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启动仪式暨立法动员会

2021年02月24日 18:04   来源: 州人大常委会新闻宣传中心

2月24日,州人大常委会在延吉召开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启动仪式暨立法动员会,安排部署《条例》立法各项工作。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忠文,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静慧出席会议。

会上,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静慧通报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方案。

州人大常委会二级巡视员胡忠伟通报了立法工作推进计划,分解了工作任务。州文明办副主任陈铁,州司法局副局长滕魁军作了表态发言。

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兵对《条例》的立法工作提出了工作建议。

李忠文指出,《条例》立法意义重大,是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满足人民群众需要、完善治理体系、建设法治延边的重要举措,各责任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按照方案要求,广泛深入开展立法调研,考察学习先进经验,提高立法水平,确保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明确要求,分工负责、稳步推进、保证质量,抓好立法各环节工作的落实。明确目标任务,把握好立法各环节的时间节点要求,各负其责,通力合作,保障条例能够按照既定时间高质量地推进完成。要充分认识《条例》立法的必要性紧迫性,打好提前量,科学安排时间,按时完成立法各环节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发挥好立法保障作用,实现立法为民的宗旨。

李忠文强调,立法工作一是项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任务,要准确把握《条例》立法中应注意的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立法全过程。要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立法程序推进。要转变工作作风,实事求是搞调查,把情况摸清摸准,重点解决突出矛盾。要迅速启动实质性立法工作,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保质保量地完成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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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立法  条例  工作  人大常委会  李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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