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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和调整相关地区入延人员管控要求的通知

2020年05月14日 13:12   来源: 延吉新闻网

根据省、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现将5月11日发布的通告加以补充和调整,内容如下:

一、4月8日(含8日)以来舒兰市入延人员需落实集中隔离21天(食宿费用自理),已超过21天的应于5月14日至5月17日(8:30-10:30、13:30-15:30)自行前往延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费进行1次核酸检测。不满21天的必须补齐21天集中隔离措施,按要求免费落实核酸检测。舒兰市入延人员密切接触者居家单独隔离14天,解除前免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4月24日(含24日)以来吉林市丰满区入延人员,需落实集中隔离14天(食宿费用自理),居家隔离7天的管控措施,并按要求免费落实核酸检测措施。吉林市丰满区入延人员密切接触者居家单独隔离14天,解除前免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5月12日(含12日)以来吉林市其他地区(舒兰市、丰满区按上述标准执行)入延人员,需落实集中隔离14天(食宿费用自理),居家隔离7天的管控措施,并按要求免费落实核酸检测措施。

四、4月24日(含24日)—5月12日吉林市其他地区(舒兰市、丰满区除外)入延人员,需落实自我健康管理一周。

五、在延居住的、家庭成员中有已复学复课学生的舒兰、丰满籍家庭,如其家庭成员中存在上述时间段内舒兰、丰满地区旅居史的,则该家庭应按要求进行隔离,同时暂停学生入学活动。待隔离期满并经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允许该家庭学生到校复课。


延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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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隔离  14  核酸  落实  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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