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22日 15:19 来源: 延边信息港 / 延边发布客户端
“金达莱文艺奖”是由州委州政府设立,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全州文艺类最高奖项,已成功举办了八届。今年,开展第九届“金达莱文艺奖”评选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播映、演出、展出,且我州拥有著作权的文艺作品。
二、奖项设置
本届评选35部文艺作品,非朝鲜文(语言)获奖作品不少于总数的20%。
三、申报条件
申报作品应符合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评价标准。
1.文联、作协所属的域外协会、研究会、创作委员会作品,域外作者反映延边题材的作品均可参评。
2.我州作者与州外作者合作的作品,必须是我州作者为第一作者。
3.文学作品须在中国大陆地区首次成书出版、符合评选体例要求,具有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出版时间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4.文学作品须以成书形式参评,不接受多人合集、个人多体裁合集参评,多卷本作品应以全书参评。
5.声乐作品须参演过省级以上赛事,或在省级以上刊物或媒体上发表;器乐作品须参演过州及以上展演、比赛等活动。
6.舞蹈类作品须在省级以上赛事(展演)中获奖。
7.美术、摄影、书法作品在国家、省各艺术家协会组织的展赛中入展或获奖,或在国家、省级专业报刊上发表。
8.民间文艺作品须为公开发表的著作、书籍。
9.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和其他专业剧团创作演出的新剧(节)目或改编剧(节)目。
10.曲艺类作品须参演过省级以上赛事。
11.影视作品须是我州创作生产单位为第一出品方,且拥有版权、著作权等。
12.著作权人或者著作权归属不明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作品,一律不得申报。
四、申报方式
申报者应填写《第九届“金达莱文艺奖”申报表》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相关材料(申报表及报送材料具体要求,请登录州人社局官方网站下载)。文学类作品报送延边作协;艺术类作品报送州文联;影视类作品报送州委宣传部。
截止日期:2020年6月30日
联系方式:州委宣传部 2512858
州文联 2834800
延边作协 2733347
五、奖励办法
对第九届“金达莱文艺奖”获奖作品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获奖作品在媒体平台上集中宣传展示,并作为向上一级奖项推荐的依据。
第九届“金达莱文艺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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