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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破获一起残疾人无证驾驶机动车案

2020年06月05日 10:59   来源: 延吉市交警大队

2020年6月3日,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期间,查获一起右手残疾男子无证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当日,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直属一中队在延吉市铁南路执勤时发现一辆吉CRT***号“东风日产”牌小型轿车,沿延吉市铁南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小河龙村检查点时,该车驾驶人发现有民警执勤后有意躲避检查。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在检查中民警发现,该驾驶人右臂截肢是一名残疾人,只能用左手驾驶车辆。同时,在执勤民警要求该驾驶人出示驾驶证件时有推脱行为。随即,民警使用执法终端核查该驾驶人身份信息确认,初步断定该驾驶人属无证驾驶。

随后,执勤民警将其带回中队后进一步核查,确认驾驶人翟某某未取得机动车 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随即对驾驶人进行了耐心的教育,告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翟某某说:“我知道像我这种情况是不能开车的,平时都是妻子开车,因为今天临时有急事,抱着侥幸心理,以为交警同志不会查到自己,以后一定会吸取教训,遵守交通法规”。

目前,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张某某无证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的处罚。

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提醒残疾人朋友们《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对可以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残疾情况作出如下规定:

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本项第5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本项第6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延吉交警提示《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条款情况外,其他不能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残疾人,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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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驾驶  机动车  驾驶证  延吉市  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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