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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 这些驾驶人胆子太大了!

2020年07月08日 18:24   来源: 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为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规范辖区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加大对机动车涉牌涉证整治行动的力度,采取固定岗勤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过往车辆检查,对无牌无证车辆整治的高压态势。6月份至今,全省交警部门查获无证交通违法行为9418起。

无证驾驶+醉驾!

近日,公主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四合屯中队民警在长双线秦家屯镇附近巡逻时,路遇一辆灰色捷达轿车见到警车后急忙拐下乡道,两位警官见其行迹可疑进行拦截,驾驶员突然打开车门,准备撒腿就跑,被民警迅速抓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员孙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2mg/100ml,已经达到醉驾标准,并且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执勤交警依法对孙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0元,并处15日行政拘留。因其已涉嫌危险驾驶罪,交警已将其移交辖区派出所,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无证驾驶+超员!

近日,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巡逻五大队民警在鹤大高速大蒲柴河站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面包车从站口缓缓驶出,远远看去车内十分拥挤,有超员嫌疑,民警见状立即上前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果然,经清点,车内共载8人,而该车核载人数只有5人,超员3人。

经核查,该车辆所有人为副驾驶的赵某,而驾驶员为赵某的儿子小赵某。当民警询问副驾驶有无驾驶证、是否驾驶过机动车时,赵某神色慌张,支支吾吾,有意回避问题。为查明事实,民警将父子二人带入执法站作进一步询问。通过公安网查询和信息比对,民警发现车主赵某的驾驶证因醉酒驾驶早已被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但车辆行驶轨迹却显示赵某刚刚也驾驶过该车。

针对赵某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敦化分局巡逻五大队依法对其作出行政罚款2000元的处罚;针对小赵某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敦化分局巡逻五大队依法对其作出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6分,并当场责令转运超员乘客。

无证驾驶+强行通过交通管制考点!

7月7日16时20分许,白城交警支队大安大队执勤民警在大安市第一中学考点执勤时,一辆吉普车驾驶员声称要回家,欲驾车强行通过交通管制考点,被执勤民警制止。执勤民警在检查中,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驾驶员非常豪横自称忘带了,并对自己的身份证号也不记得,驾驶员对执勤民警执法极力不配合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带回大队进行审查。经查,驾驶员贾某,并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驾驶的机动车也未参加强制险投保违法行为。

目前,贾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大安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贾某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处罚3900元罚款,并对其欲驾车强行通过交通管制考点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

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

近日,四平交警支队执勤民警查获一起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刘某未佩戴安全头盔、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二轮摩托车沿中央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传染病医院门前处时,与前方沿中央路由东向西步行的行人李某某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刘某、李某某受伤。

驾驶人刘某的行为分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之规定。李某无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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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驾驶  驾驶证  民警  机动车  赵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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