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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交警支队开展摩托车及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2020年07月09日 16:05   来源: 延边交警

为营造文明畅通、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压降摩托车、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延边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7月6日至9月30日,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摩托车及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各类摩托车、非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紧紧围绕重点车辆、重点路段、重点违法开展集中攻坚整治。重点车辆:普通摩托车、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非机动车(包括:低速电动车、老年人代步车、残疾代步车等)。重点路段:全州国省干线公路、城郊结合路段、乡镇农贸集市等点段。重点违法:摩托车:超员、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违规停放、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酒驾、超速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非机动车:电动车违法载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随意变道、违规停放、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延边州交警支队制定了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警参与,确保周周有行动,整治见效果,全面遏制我州摩托车及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整治中,交警部门坚持“批评与教育相结合”,在查处违法的同时加强安全教育,劝导驾驶人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切实提高安全头盔佩戴率和使用率,确保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能够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同时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积极组织警力对辖区摩托车修理、农贸市场、建筑工地等摩托车扎堆区域和乡镇大集等地域进行全面检查,对摩托车假套牌、无牌、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等车辆进行全面“清剿”,按照规定依法查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对依法查扣的报废摩托车进行集中销毁处理,及时消除源头安全隐患。在日常执勤执法中,对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认真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增强其文明交通意识。同时协同政府相关部门及企业广泛开展教育活动,让广大交通参与者真正认识到道路交通事故的危害性及预防交通事故工作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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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摩托车  非机动车  违法行为  整治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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