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10日 10:55 来源: 延吉公安
为做好2020年延吉市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政治考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政审时间安排
自7月13日起至7月27日止。
二、政审考察咨询部门
延吉市公安局政治工作室
联系人:王立伟、林波
联系电话:0433-8150028。
三、政审考察对象
意向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吉林警察学院、新疆警察学院(公安专业)考生。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监狱学和侦查学专业)和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信息安全、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戒毒矫治技术专业)考生进行考察。
四、政审项目标准
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新疆警察学院考生考察的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涉密要害职位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要求执行。
如考生提前批次第一志愿既有意向报考新疆警察学院,又有意向报考其他公安院校,需分别填写《2020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和《2020年新疆警察学院定向招录培养考察表》,分别按照相应标准进行考察。
四、政审考察申请表
意向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自行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jleea.edu.cn)、吉林省公安厅官网(http://gat.jl.gov.cn)或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http://gafw.jl.gov.cn)下载并打印《2020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A4纸正反面打印),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五、政审考察对象需要准备的材料
1、考生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和填写完整的《考察表》、考生学籍档案。
2、考生和家庭成员(考生父母和未婚的兄弟姐妹)开具的无违法犯罪查询证明和无邪教查询证明,报考新疆警察学院的考生除父母和未婚的兄弟姐妹开具的无违法犯罪查询证明和无邪教证查询明外,考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婚兄弟姐妹同时开具无违法犯罪查询证明和无邪教查询证明(查询地点:延吉市公安局一楼西侧)。
六、政审考察过程
1、政审考察步骤。考生准备相关材料齐全后,第一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审核,第二步到延吉市公安局政治工作室教育训练科进行审核。
2、结果反馈。对于考察结论合格的考生,通知考生本人或家长领取考察结论,将考察表交给考生本人或家长,由本人保管。对于考察结论不合格的考生,告知结论及原因,考察表由考察实施机关留存(不发给考生本人),考生不能参加公安院校招生体能测评、体检和面试。
3、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和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考生的考察表由派出所出具审查意见后,由考生本人自行取走和保管。
延吉市公安局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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