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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五名女性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0年07月16日 17:29   来源: 敦化市公安局

经敦化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据《吉林省公安机关支持配合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办法(试行)》和《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敦化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5名女性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录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录计划

敦化市公安局将面向社会,通过考试、体能测试招录5名女性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该职位的任务是,在公安民警的带领下,根据监察机关的工作性质要求,对被留置审查对象进行留置看护,保证被审查人在留置审查期间的安全。应聘者要求具备能够在较长时间段连续执行留置看护任务的能力。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2、具有敦化市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即:1990年7月15日至1980年7月15日期间出生)的女性。复员军人、司法院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60厘米(含)以上,无残疾、无纹身及影响外观的疤痕等。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特别是具备较长时间段执行留置看护(包括夜班)任务的能力。家庭无负担。

6、招录合格后,必须服从分配,必须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本人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本人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近亲属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习练法轮功以及参加邪教组织的。

(6)本人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7)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待遇与管理

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林省公安机关支持配合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办法(试行)》和《敦化市公安局警务辅警人员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留置看护辅警一经录用,先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每年签订用工协议。身份性质为政府购买劳动服务,工资待遇执行敦化市公安局辅警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工作期间,对聘用人员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成绩、综合素质、劳动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继续留用,经考核不合格的,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和初审)。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31日。

3、报名地点:敦化市公安局9楼政治工作室辅警办(905、912办公室);联系电话:0433-6570206。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证。以上证件均要求原件。报名时,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报名。

经初步审核合格后,报考者填写《敦化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自然情况登记表》,并做好参加考试和体能测试的准备。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敦化市公安局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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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敦化市  警务  留置  报名  看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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