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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建立廉政档案为纪检监察干部精准“画像”

2020年08月12日 07:10   来源: 清风金达莱

“廉政档案就是我们的‘廉政身份证’,时刻提醒我们要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今年以来,为全面践行上级纪委监委“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珲春市纪委监委坚持“3化1导向”工作思路,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

珲春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廉政档案进行审核

建档范围全面化。按照“实事求是、客观真实、一人一档、归口负责”的建档原则,将建档范围在珲春市纪委监委机关、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的基础上,扩大至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以及市委巡察机构、廉政教育中心全体干部。共建立廉政档案92本,确保一人一档、全面覆盖。

信息采集专业化。通过分析研判,将信息采集内容按照基础信息类、日常活动类、日常监管类和案件线索类划分成4个部分,涵盖个人基本情况、拥有财产情况、操办婚丧活动情况、组织生活会材料、被反映的问题线索、本人及近亲属被查处情况等24个小项,全面细致的为纪检监察干部精准“画像”。

珲春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廉政档案进行动态更新

档案管理动态化。坚持“建”“管”并举、动态监管,建立《珲春市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试行)》,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专人管理,定期更新。其中,基本信息类每年度更新一次,日常活动类每季度更新一次,日常监管类在发生时同步更新,案件线索类按照实际情况随时更新。

突出实效导向性。珲春市纪委监委把廉政档案作为衡量纪检监察干部的“尺子”,在干部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晋职晋级等方面充分注重结果运用。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廉政风险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防止纪检监察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严把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建立廉政档案是强化日常监督,防范廉政风险,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的关键一环。”珲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继续完善“建”“管”的基础上,进一步“用”好廉政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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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廉政  监委  纪检监察  珲春市  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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