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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0年09月23日 17:22   来源: 敦化发布

通  告

近日,敦化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破获“20200831敦化市姜海波、刘丹丹等人(一顺百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姜某等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查清案件事实,最大限度的挽回投资者的损失,望该案件投资人于2020年10月30日前携带身份证、投资合同等相关证据材料到敦化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配合调查取证。

投资人逾期未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望相互转告。

另为依法惩治敦化“一顺百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非吸参与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

敦化市“一顺百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包括店长、业务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为止,应将自己在“一顺百顺”工作期间的工资、提成、奖金、分红、返点等违法所得全额退缴至敦化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及时退缴上述违法所得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凡在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拒不退缴违法所得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因疫情特殊时期,按照相关规定,为方便工作,望相关投资者来我大队之前提前电话告知。

特此通告

联系人:敦化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0433-6570189。

民警:王警官   18043303389

民警:姚警官   18043303451

敦化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二O二O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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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敦化市  经济犯罪  侦查  百顺  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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