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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以李雪丰为首的涉嫌黑恶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2021年02月20日 14:27   来源: 延边州公安局

2020年10月,延边州公安局成功打掉了以延吉市李雪丰(绰号:李老六、小六子)为首的涉嫌黑恶犯罪团伙。经查,2013至2016年,以李雪丰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在延吉市区域内,实施多起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现犯罪嫌疑人李雪丰、冯长军、费秀龙、嵇铁生、李雪成、张宁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为彻底查明该犯罪团伙及其“保护伞”的全部违法犯罪事实、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该犯罪团伙及其“保护伞”违法犯罪线索:

一、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等违法犯罪线索;

二、在建筑工程等行业领域,使用暴力、威胁、恐吓或软暴力等手段,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恶意拖欠工资等违法犯罪线索;

三、以非法手段垄断物业管理,控制小区装修和材料供应或雇佣“黑保安”欺压业主的违法犯罪线索;

四、党政机关和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包庇、纵容李雪丰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的线索;

五、李雪丰及其犯罪团伙成员的其他违法犯罪线索。

望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提供有关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举报情况严格保密。对举报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重大违法犯罪线索或提供关键证据的,经查证属实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同时,公安机关敦促曾参与李雪丰犯罪团伙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认清形势,主动投案自首,公安机关将酌情依法从轻、从宽处理。对举报人员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阻挠检举揭发的,窝藏涉案人员、包庇犯罪或者知情不报、为该团伙通风报信的,拒不投案或者混淆视听、干扰公安机关侦查调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

易警官 18043300872

公警官 18043300952

延边州公安局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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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违法犯罪  犯罪团伙  线索  李雪丰  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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