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03日 12:21 来源: 延边广电全媒体新闻采编中心
“3·18”路虎车挤别出租车事件引发了市民的广泛关注,今日8时50分左右,路虎车车主来到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投案。经过警方询问,路虎车车主所陈诉的内容与警方通报的“3·18”路虎车挤别出租车事件基本相符。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王野,对路虎车车主金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2款的规定: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依法进行100元的罚款。
路虎车车主金某表示,对于此次的交通违法行为深表歉意,以后坚决不开斗气车、赌气车,一定要做到安全驾驶。
(记者: 常雷雷 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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