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28日 16:05 来源: 延边广电全媒体新闻采编中心
近日,有网友通过延边12345·百姓热线平台反映:小区通知可以办理房照,我们在买房时已经交了所有的费用,为何现在又出来一大堆费用呢?
延吉市自然资源局:在延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科了解到,延吉市美好家园小区已经办理了首次登记业务,下一步请业主和开发商共同提供材料一起到延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分户手续。
如果因开发企业原因迟迟无法办理登记造成损失的,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为维护广大群众的经济利益,杜绝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不动产权证期间的乱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吉林省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吉建发[2015]16号) 等相关规定。
现将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和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收费项目及标准 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权证过程中只收取以下四种费用。
(1)物业维修资金:目前高层100.2元/㎡ ,多层94.2元/㎡。(参见物业维修资金收费标准)
(2)契税:个人购买住房,90㎡(含90㎡)以下 ,第一、二套税率为1%,第三套及以上税率为3%;90㎡以上,第一套税率为1.5%,第二套税率为2%,第三套及以上税率为3%。非住房税率为5%。
(3)印花税每件5.00元,继承、赠与、非住房印花税0.05%。
(4)不动产权证工本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小微企业及棚户区改造项目,免收登记费。
二、监督核查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协助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时,不得收取服务费、代理费等费用。购房人有义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开发企业超出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存在乱收费现象时,应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如情况属实,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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